承办过程为: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审核、任职资格申报审查、任职资格评审、下发任职资格文件、评审表验印、办理任职资格证书。 (一)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审核 ⒈范围对象 事业单位内所有在编在岗人员。 ⒉申报材料 ⑴上年度《结构比例审批表》; ⑵编制部门批准的单位人员编制文件; ⑶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; ⑷专业技术人员变动的有效证件(调动介绍信、就业报到证、辞职审批表、离退休审批表等,均为原件)及变动情况汇总表; ⑸住建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